
昨日,坐在旁听席上的石竹新业主们对二审充满期待
昨日9点不到,近百名石竹新业主齐聚市中级法院审判楼,等待二审开庭审理。
因不满变电站建在自家小区门口,去年9月9日,石竹新花园业主把市规划局告上法庭,请求依法撤销变电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1月9日,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庭公开审理此案;12月14日,一审判决业主败诉。不服判决结果,石竹新业主提起上诉。
与一审时,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动大批法警,派出防暴车、消防车、救护车维护现场秩序相比,昨日的市中级法院审判楼前与平常无异,前来旁听的人只需按规定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即可入内。不过,法庭旁听席只有20多个位子,审判长请工作人员搬来若干把椅子,请旁听的业主们或挤或站,等待开庭。
当日庭审结束并未宣判,据悉下次开庭时间预计在半个月后。
双方交锋
石竹新业主:把中央生活区的控规拿出来让市民看一下有何不可?
市规划局:该控规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生效的文件,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
市城建规划局称变电站的选址是依法依程序进行的,而且符合《东莞市中央生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而业主发现2002年出台的《东莞市中央生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并没有变电站的规划,2007年5月规划部门修改中央生活区的控规,调整中央生活区三块用地性质,其中就有一块用地调整为变电站。
业主认为规划部门调整中央生活区三块用地性质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只有提供关于中央生活区控规的一系列原文件才能证明该控规是生效的,依据此规划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才是合法有效的。”
市规划局拒绝出示中央生活区控规的原文件,对上诉人提到中央生活区控规合法性问题,称该控规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生效的文件,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不应该把此案蔓延开来,理由很简单,怀疑用地许可有问题,就怀疑中央生活区控规有问题,那接下来是不是还要怀疑东莞市的总控规不合法呢?”
对于被上诉人的回应,上诉人律师反击:“你们一再强调控规的合法性,说法院无权受理,那么你们把它拿出来让市民看一看有何不可?为什么只有中央生活区的批前公示,批后公示在哪里?”
石竹新业主:没看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怎么知道选址的合理性?
东莞供电局律师:涉案工程的环评表文件是否符合要求,不属于本案争议范围焦点,应遵循一案一诉的原则。
一审时,第三人东莞供电局一直没有提供《110千伏中心变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而上诉人认为,缺少这个重要的文件,“如何能证明选址靠近负荷中心?如何证明选址的合理性?”
“现在变电站的选址靠近地铁的出口,符合消防要求吗?而且越过东莞大道500米左右的位置就有一个西平变电站,需要这么密集地放两个变电站在一块区域吗?中央生活区未来发展升值潜力无限,而把变电站放在这里,打个不好听的比喻就是把马桶放在客厅里!”上诉人律师话音刚落,就赢得了旁听业主们的鼓掌呼应,审判长不得不提请大家肃静,并说:“说得精彩,事后再表扬!”
被要求公示的原文件还有变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我们强烈怀疑变电站是从其他地方移过来的,我们要看环评表原件,查明环评的检测点到底在哪里?又不是国家机密文件,为什么就是拿不出来?”
而供电局认为他们已经提供的两份文件:广东电网公司《关于东莞110千伏油甘埔、中心2项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110KV南城中心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07】1630号)就能证明变电站建设项目的可行、及符合国家环境影响保护要求。
东莞供电局律师认为:“涉案工程的环评表文件是否符合要求,不属于本案争议范围焦点,应遵循一案一诉的原则。”
石竹新业主:一万多小区居民都不知道南城新基就是指向石竹新花园南,公示的意义何在?
市规划局律师:提交的变电站项目地籍图、选址红线图、用地红线图均能证明坐标位置和公示位置是一致的。
上诉人律师称,查阅所有公开资料,都不知道原来南城新基与指向石竹新花园南的位置划等号。“在一万多小区居民眼中,新基与他们无关系,那么公示南城新基也就没有任何意义。这其实就是剥夺了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上诉人要求证明南城新基就是坐标所在的位置。
市规划局律师认为提交的变电站项目地籍图、选址红线图、用地红线图均能证明坐标位置和公示位置是一致的,称“坐标不可能更改,具有唯一性”。
法庭调查
何时受理
东莞供电局的申请
市规划局律师称,东莞供电局向该局提交了变电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和一系列文件资料。经过现场勘查、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要求和规范,因此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随后的举证环节,审判长询问市城建规划局何时受理东莞供电局的申请,回答是2008年12月1日,话音刚落就引来了业主的骚动质疑,有业主当场表示:“你把工作做足了再说话。”
市规划局一方面肯定12月1日这个受理时间,接下来又称“2008年12月16日经过南城规划所、南城政府同意申办后受理的。”
变电站项目
是否经过听证程序
审判长随后又问,变电站项目是否经过听证程序,市规划局称“无”。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质疑
石竹新“三问”市规划局
“公示的意义在哪里?公示就是让利害关系人知道并参与。一万多名业主谁知道那个标在南城新基的变电站就是建在自家门口的啊?这样的公示有什么意义?这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请你们当庭出示变电站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变电站环评表原件、中央生活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原件,没有这些,你们后来一切的审批和批复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打个比方,变电站虽然拿到了准生证和出生证,但追溯到源头,如果没有结婚证的话,变电站一样是非婚生子女,一样是不合法的!”
“在东莞民告官胜诉的几率只有3%,但石竹新业主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一直理性维权,但理性并不是软弱的表现。温家宝总理说‘中国人民要活得有尊严’,但我们发现很多部门官员太傲慢,完全无视我们的利益!现在变电站旁边50米不到就是正在建设中的地铁出口,从消防的要求来看,这样的规划符合要求吗?选址合理吗?撤销变电站建设用地许可是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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