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制度
昨日,广东省住建厅、广东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下称《规划》),提出广东拟探索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根据定价标准及个人出资数额,确定个人和政府或者个人和有关单位持有住房产权的相应比例产权。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上,要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的政策通道,鼓励商品住房库存较多的城市通过货币化的方式,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购买、租赁住房,促进存量商品房发挥保障性住房作用。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支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引导与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以公共租赁住房形式出租。
房企失信“黑名单”呼之欲出 失信者可被限制拍地
为有效打击房地产领域违规行为,提高违规成本,相关管理部门正在研究包括房企、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在房地产领域开发经营活动中失信行为的惩戒方案,将对房地产违规行为设立黑名单,确定具体的惩戒级别以及惩戒措施。其中,包括采取限制或者禁止惩戒对象的市场准入、限制取得政府供应的土地、限制“五证”的发放、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同时,在审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的设立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时,将其失信信息作为审批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