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房企违规折价卖房 东莞发改局发文重申明码标价政策
8月22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发布《关于重申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东发改函〔2017〕879号)》(以下简称《通知》),重申商品住房明码标价政策规定,严禁商品住房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利用虚假的标价形式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购房者进行交易。据了解,《通知》出台的原因是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在近日进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专项检查时,发现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过程中存在高于备案价进行折价销售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所列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已被该局依法查处。